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论文版权转让协议书

著作权人(以下简称作者)同意将作品(包括论文正文、图表、数据、图像、中英文摘要等)交由《呼伦贝尔学院学报》发表,并将作品的部分著作权转让给《呼伦贝尔学院学报》编辑部,在投稿须知约定的基础上,现将有关问题确认如下:

1.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编辑部发现论文作者将该论文一稿多投,编辑部有权追补论文作者由此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3.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4. 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5. 本协议中第4条的转让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 论文经过审稿通过后,向论文作者开据论文录用证明。

7. 若论文作者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8. 论文作者若在2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9. 论文在编辑部出版的《呼伦贝尔学院学报》发表前,编辑部向论文作者按编辑部收费标准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

10. 论文在《呼伦贝尔学院学报》发表后,编辑部将以到付方式将论文样刊邮寄给作者。

11. 其它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2. 本转让书有关事项对全部作者均具有约束力,多作者合作作品指定作者之一作为全权代表确认,代表承诺本协议书所决定的转让事项即认为征得稿件的其他作者同意。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编辑部